诚招代理商 1、认同“”经营理念,并专心经营和推广本品牌为事业目标。 2、代理商个人能力要求:诚实守信,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市场推广与管理能力。 3、代理商在本区域内必须经营至少1家“”自营店,并且在a类地段的a类位置。 4、代理商负责在本区域内自行开设自营店和发展其他终端连锁店,并有督导和管理当地市场的义务。如配合总部统一策划的促销、公关活动的执行、连锁店指导等。 5、代理商在本区域内发展的连锁店必须申报总部批准、注册、备案,作为享受总部承认其资格并提供服务的前提。发展的终端连锁店由总部直属管理。 6、总部按照既定标准对代理商进行现金返利,返利一律按月以现金方式结算。
7、代理商在发展终端连锁店过程中,必须遵守总部制定的统一市场保护原则和收费标准。